4月26日上午 ,网络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判刑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未经调查核实的塑料事件情况下,就把事情闹大 。紫菜造谣者被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谣言月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数额巨大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4月26日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11月30日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并强行索要财物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采取威胁手段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商品声誉罪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数额巨大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
庭审中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在没有依据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以讹传讹 ,
